在台灣,我們觀察到企業使用塑膠的情況氾濫,又以零售業為大宗,其中,每個人都會去的超市賣場貢獻良多,不必要的過度包裝製造著大量的塑膠垃圾!
雖然環保署已啟動限塑政策,計畫到 2030 年逐步淘汰四種一次性塑膠產品,然而在時程規劃上,距離現在還有 10 年以上,且四大限塑產品的規範,未能完全涵蓋一次性塑膠用品,特別是製造大量塑膠污染的超市通路。聯合國已將塑膠垃圾視為僅次於氣候變遷的全球危機,面對塑膠危機,我們的回收系統早已無法負荷,根據統計,全球從 1950 年開始製造的塑膠產品,至今有超過 90% 沒有被回收。面對嚴重的塑膠污染,政府與企業都要有所作為,克服這項重大危機!
與此同時,國際間對於塑膠危機的企業論述,正在迅速發展。去年,歐盟議會將「生產者延伸責任」(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,簡稱 EPR)列入塑膠製品的生產原則,生產者有義務承擔從產品前端設計,到使用後的處理回收責任。此外,我們還可以看到,歐美各國已有不少連鎖超市投入減塑行動!以英國的龍頭超市 Tesco 為例,在綠色和平英國辦公室與眾多民眾的要求下,Tesco 已率先從兩家分店,實驗為期一個月的 45 種蔬果的裸裝計畫,希望從實驗的結果,試驗未來的減塑方向。英國的連鎖超市冰島(Iceland),也已宣布計畫在五年內,成為全球第一個讓自有品牌全面禁止使用塑膠包裝的企業。在西班牙,兩家超市已具體回應綠色和平的訴求,承諾在 2025 年將減少 20% 的塑膠垃圾,其中一家超市也願意在公開的平台上,公佈自有品牌在每一年度所製造與減少的塑膠垃圾。
必須注意的是,有些企業選擇以生物可分解塑膠,作為取代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替代方案。事實上,生物可分解塑膠必須在特定的環境與條件中才能分解,並非隨意棄置就會自行分解,以台灣現有的設施與回收系統而言,無法徹底回收處理這種新型態塑膠,若無法 100% 回收,其對環境造成的傷害,和傳統塑膠並無二致,關鍵還是在於拋棄式思惟的改變。
民眾自主性的減塑雖然可以減少一部分的塑膠,但大企業才是改變產業生態的關鍵,我們希望超市除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塑膠包裝,同時,也是把選擇權還給民眾,讓民眾擁有購買裸裝(沒有任何塑膠包裝)產品的權利。塑膠危機無人能倖免,據統計全球每年有 1270 萬噸塑膠垃圾流入海洋,海洋生物誤食塑膠製品死亡也時有所聞,從生產製造的源頭開始減量與重複使用,才是根本解決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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